作者:张景馨月律师 中国执业律师|新加坡注册外国律师
按:近期,外资安审工作机制办公室就某 AI领域跨境并购项目依法作出禁止投资决定,并责令当事人撤销收购、履行交易复原义务。这一案例引发市场对跨境架构、技术流动及数据合规边界的进一步关注,也促使企业重新审视在跨境交易中,程序安排与风险控制究竟应该摆在什么位置。
在当前监管实践下,注册地已不再是唯一观察维度——交易实质、技术来源、数据路径及控制关系的重要性持续提升。 实质重于形式,是穿透式审查的核心标尺。
01 案例回溯:架构迁移背后的合规盲区
近年来,不少境内背景科技企业选择将总部职能迁至新加坡等地区,以提升国际融资与跨境并购的接受度。该商业安排本身具备合理性,但将"迁册完成"等同于合规身份转换,是对当前监管框架的典型误判。
本案所涉 AI独角兽企业完成总部迁移后随即启动与境外巨头的并购交易,引发市场高度关注。监管部门明确指出:企业开展技术出口、数据出境等涉外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属地法律并履行法定程序。最终,监管依法作出禁止决定,并要求各方履行交易复原义务,恢复至交易前状态。
这一结果揭示的核心命题是: 在穿透式监管语境下,单纯物理迁册不足以自动切断与原法域的管辖关联。若资产划转、技术授权、人员汇报关系未先行完成合规评估与审批,迁册行为本身即可能构成未经许可的实质性技术出口,为后续交易审批及实施增加重大不确定性。
02 三重法律框架的协同适用
近年来,跨境科技交易中的技术、数据及控制权问题受到更多关注。监管实践中,对交易实质、控制关系及程序履行的审查要求持续提升,企业在架构设计阶段即提前开展合规评估的重要性明显增强。
本案并非孤立的外资安审个案,而是技术出口管制、数据出境合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三大规则在科技跨境并购场景下协同适用的典型样本。
一、技术出口管制:迁册不等于许可豁免
依据《出口管制法》《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限制出口技术无论以何种形式跨境转移——代码共享、人员派驻、业务迁移或并购交割——均须事先取得主管部门许可。未获许可的跨境转移,不因后续交易形式合法而获得补正。
实务关注点:核心技术的实质权属是否在架构迁移中发生跨境转移?在监管穿透式审查视角下,迁册过程中的代码同步、无形资产授权、技术支持等行为,存在被认定为"实质性技术出口"的高度合规风险。相关许可程序必须先于迁移动作完成,否则风险自迁移之日即已产生,与并购是否完成无关。
二、数据出境合规:训练数据是"隐形核心"
依据《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控制主体跨境变更本身即可构成数据出境触发场景。根据《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处理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须申报网信部门安全评估并通过后方可实施。
实务关注点:产品研发与迭代所使用的境内数据,其控制权将随收购完成而实质转移至境外主体。数据合规义务与技术出口义务相互独立,需分别评估、分别履行,不可相互替代或混同处理。
三、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国家安全审查的重要考量
依据《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对可能影响技术安全、数据安全等领域的外资并购,安审工作机制办公室拥有最终否决权。本案以"禁止+责令复原"而非"附条件通过"结案,释放明确信号: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科创企业,境外架构不构成安审豁免理由。
03 交易复原(Transaction Unwinding)的实务挑战
监管作出禁止决定后,交易各方将面临高度复杂的复原程序。交易复原通常伴随较高的商业成本与执行复杂度,并可能引发长期协调与争议解决问题。合规的价值,不仅体现在交易推进阶段,也体现在风险出现后的退出安排。
- 股权与资金回转:涉及多法域股权变更登记回溯、跨境资金原路返还,需与外汇管理程序精准衔接。
- 资产与人员隔离:已整合的研发团队、已同步的技术代码、已共享的底层数据,如何实现物理隔离与彻底清退,实操难度极高。
- 违约责任划分:并购协议(SPA)是否就监管风险约定反向分手费、清晰的风险分担与止损机制,直接决定各方损失承担与纠纷走向。
任一环节处理失当,均可能引发连锁法律责任。这也印证:合规的价值不仅在于推动交易落地,更在于交易受阻时能够有序退出、可控止损。
04 实务警示:跨境架构三大典型合规误区
误区一:迁册 = 脱钩
以为迁册新加坡即可产生管辖豁免,实质技术根属、数据来源、核心团队仍在境内,监管依然穿透管辖。
误区二:自研 = 自由出口
自研不等于可自由出境,算法、模型、参数、训练方法只要入目录,一律受限。
误区三:数据在境外服务器 = 不算出境
数据只要来源于境内、用于境内业务、由境内产生,控制权转移即构成出境,与服务器位置无关。
05 给出海企业的四步合规自查
基于本案警示,拟推进或已实施海外架构的科技企业,应立即完成以下四层合规穿透自查:
技术盘点:你的核心技术,是否具备出境条件?
对照最新《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逐项核查底层算法、模型架构、核心代码、关键参数是否属于禁限类。该项工作必须在融资、并购、股权调整前完成,不得以商业判断替代法律评估。实务提示:企业常误以为"自研算法不受限"。实务中,算法依赖的底层架构、经优化的特定参数,若落入受限目录,即便部署于新加坡服务器,仍可能触发出口管制。
路径评估:迁移行为本身,是否已构成技术出口?
代码同步、人员调动、技术授权、境外使用等行为,在监管实践中均可能被认定为实质性技术出口。合规程序必须前置,任何滞后性补救均面临不可逆的法律风险。
数据清查:你的训练数据,是否可以出境?
厘清研发数据来源,核查是否涉及境内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触发安全评估情形的,须完成评估并通过后方可出境;暂不具备出境条件的,应建立境内外数据物理隔离与权限管控机制。
架构审视:你的海外主体,是否具备真实经营实质?
新加坡主体需拥有真实的本地管理团队、独立决策机制、符合商业逻辑的经营场所与运营职能。穿透式审查下,缺乏架构迁移后的合规关联、无实质的"壳架构"无法隔离境内合规风险,在跨境投资审查及境外尽调过程中亦可能面临更高的不确定性。同时,新加坡主体需遵守当地《网络安全法》及即将实施的AI监管框架,确保双向合规、两头稳妥。
跨境并购前必须出具的三份合规文件:
- 技术出口管制专项法律意见书——锁定核心技术是否受限、是否需要许可、迁移路径是否合法。
- 数据出境合规评估报告——覆盖个人信息、重要数据、训练数据,明确出境路径与审批要求。
- 外资安审预判与应对方案——提前评估被否决风险、附条件通过可能性、交易复原止损条款设计。
06 律师视角:跨境合规进入"实质审查"时代
在法治框架内实现价值最大化,对于法律服务机构与出海企业而言,本案具有标杆性指引意义:
技术出口合规尽调应成为跨境交易强制性前置程序,而非可选风险提示;独立技术合规专项法律意见,已成为重大交易的必备文件。
架构迁移全过程需开展独立合规审计,技术流动、人员归属、数据路径、授权边界均应纳入专项评估。
多法域协同合规能力,已成为企业国际化的核心竞争力;能够搭建经得起穿透审查的合规体系,是跨境法律服务的核心价值。
结语
合规不是成本,是交易的生命线;穿透不是刁难,是出海的必修课。 未雨绸缪的合规,才是最大的估值保护。
豁免技术出口合规义务并非出海的捷径。真正的国际化,是在法治框架内实现资产价值长期稳定与最大化。
这不是口号,而是每一家坚定出海的企业,在启动每一笔跨境交易前,都必须直面的合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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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事项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士结合实际情况评估。